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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一百四十一)2017-01-06
问:师父曾经开示有为法:“实际上,这个身体叫你们不要当作真的,这就叫‘有为法’。就是说,这个法,这个法身,我们在人间的一切法,它都是有为的,就是有利益有作为的法,都是有目的的,都是有利益的。有利益、有作为的法……”请问,我们在人间做功德度人也是属于有为法吗?
答:实际上是一个境界的问题,有的人用这个身体来做事情,是为了修心修得更高、境界更高;有的人是为了用这个身体来做很多功德来抵消自己的业障,这就是境界问题。有为法只是一个粗略的概念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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